重要信息

手机意外保 服务手册

最近更新 : 2015/12/02

       意外损坏保障是一款针对华硕智能手机而专门定做的增值服务产品,购买本服务后针对在保修期内发生的意外损坏故障,华硕为客户提供第1年保修期内免费保修1次服务。

1. 适用机型:

华硕智能手机系列:Zenfone和飞马  (不含Padfone和FonePad)

 

2. 保障范围:

  • 意外跌落
  • 意外碰撞或外力挤压
  • 液体意外泼洒
  • 异常电流的冲击

 

  • 仅限以上四类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手机相关部件功能性硬件故障,不含软件。

 

3. 适用部件:

本服务适用于华硕智能手机生产时标准配置的内置部件,如:屏幕、外壳、主板、小板、摄像头、喇叭、振动器、听筒、SIM卡槽、内框、内部线材、适配器、数据线等;

以下部件不在意外保障范围内:

  • 外部组件:如外置SD卡、SIM卡等;
  • 易耗品:电池;
  • 随机赠送的附件:如包装盒、说明书、耳机等;
  • 非出厂标配的部件:如保护套、屏膜等;

4. 适用地区:

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即大陆出货的机台,在大陆够买意外保并在大陆享受该服务

5. 购买期限:

随新机绑定购买或购机30天之内(购机时间以购机发票来计算,如无发票则按机器出厂时间来计算)。

6. 服务次数:

标准保修期第1年内1次,一台机器只能购买1个意外保或屏碎保,不能同时购买

7. 购买条件:

手机未损坏或未存在故障时可购买。

8. 购买途径:

可通过华硕许可经销商选配购买绑定意外保服务的新机;也可通过华硕授权服务站单独购买本服务(购买前需验机,具体验机条款请咨询该服务站)

9. 服务期限

  • 服务生效日期:自意外保服务激活之日起第31日生效,(举例:客户在1月1日购买意外保产品,并在当日提交给华硕激活,则从当年1月31日起可享受意外保服务1次);
  • 服务结束日期:机器标准保修期结束时间(不含延保在内),(举例:客户在1月1日购买手机并在当日激活,则从当年1月31日起可享受意外保服务,当年12月31日意外保服务结束)。

10.维修内容:

对于意外损坏的手机,华硕自行决定更换零部件或更换产品来进行此项服务。更换后的相关零部件或产品的均不再重新计算保修期,享受与原损坏零部件或产品一致的保修期,更换的零部件或产品性能不低于原零部件或产品的性能,更换下的零部件或产品归华硕所有。

  1. 注册时效:请在购买本服务后30天内及时注册激活,逾期(超过30天)将无法激活;为了保证享受到服务,请您及时提交注册信息【邮箱和序列号】给华硕激活,超过30天没有提交给华硕注册激活,则视为您主动放弃意外保服务的权利。
  2. 注册方式:本服务注册激活由华硕总部完成,客户无须再单独注册,但是需要客户提供注册信息给销售商(或服务站),由销售商(或服务站)再提交给华硕统一激活;
  3. 只有注册并激活后,发生意外损坏时华硕才提供服务;另外,服务卡片仅作为服务说明,不做为服务凭证,以意外保是否激活做为服务凭证。
  4. 如要查询意外保服务是否已激活,请在购买本服务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 拨打华硕手机服务热线:400-000-7555
    • 通过华硕服务微信--自助服务--在线咨询查询

意外损坏事故发生后,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通过华硕服务热线(400-000-7555)或官网查询授权服务中心,以获取服务;
  2. 联系华硕后,尽快将损坏的华硕手机自行送修(寄送修)至华硕手机服务中心;
  3. 在维修时,按照华硕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华硕判断是否属于本协议意外损坏的范围;
  4. 维修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您的设备内数据或程序丢失,请您提前备份并保存所有软件和数据(建议您定期备份),华硕不对您的软件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5. 为防止手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尽量减少损失程度,请保留所有损坏零部件以备华硕检查和回收;
  6. 配合华硕提供与服务请求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机发票、保修卡等;

本服务不适用下列损坏或情形:

  • 如因未按时提交给总部激活,造成无法享受该服务,华硕不承担责任,该服务无效;
  • 手机被盗、抢劫或丢失;
  • 正常合理使用造成的外观损坏或损耗,如手机表面或外壳屏幕自然磨损、掉漆、老化、划伤、刮伤等,不影响手机功能等外观缺陷不在服务范围;
  • 经销商售前机不能使用意外保服务;
  • 因天灾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恐怖活动、暴乱、战争、地震、雷击、台风、龙卷风、洪水、暴雨、外部引起的火灾等;
  • 因动物或害虫的行为导致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宠物(如狗、猫等)或虫害(如老鼠、蟑螂等);
  • 因人为原因或主观故意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有明显钝器打砸痕迹),或经华硕判定损坏是由于客户的故意或纵容而导致的;
  • 自行拆装、维修、改装或将华硕手机送至非华硕授权的维修站进行检测维修;
  • 实物料件信息与系统不符,料件上的贴纸撕毁或丢失;
  • 软件问题、系统Root(解锁)等不在意外保服务范围;
  • 欺诈,为了获取本协议下的利益进行欺诈性索赔,或者您本人或他人以您的名义通过任何隐瞒、欺诈等不当手段或方法而获得本服务,则华硕有权不提供服务;
  • 产品在运送过程中的任何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在检查行李、邮寄或快递过程中;
  • 因手机的损失所造成的任何间接损失;

 

  • 意外险服务为《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统一称为“三包条例”)以外的意外险保修服务,不同于三包条例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故意外险保修服务不适用于三包条例所定义的任何条例。

 

  • 在未获得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转让本服务或您在本服务下的任何权利或指派他人承担您在本服务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1. 华硕增值保修服务要在哪里买?
    • 全国华硕授权服务中心
    • 华硕客服热线400-000-7555
  2. 购买意外保服务,是否有意外保服务卡?
    • 有两种方式:
      1. 有服务卡:仅做为服务说明,不做为服务凭证
      2. 无服务卡片:新机已绑定该服务。不管是否有服务卡片,统一由华硕总部激活,是否能享受服务,以是否激活为准,不是以服务卡片做为服务凭证。
  3. 若需服务时,一定要有意外保服务卡才能享有保修服务吗?
    • 不需要,以系统是否激活做为服务凭证;
    • 当华硕总部激活您的意外保服务后,系统将会记录您的意外保服务年限和次数,有发票按照发票时间。无发票我们将按出机器出厂时间来计算意外保服务时间。
  4. 增值服务要在什么时候买?
    • 延长保修服务:在购机1年内购买
    • 意外保和屏碎保:需在购机30天内购买
  5. 购机15天内出现了换机,但是意外保服务已经激活该怎么办?
    • 两种方式:
      1. 请换机的经销商在换机30天内,提供验机视频和新旧机器序列号,给华硕审核后重新激活绑定,原机增值服务将迁移至新机
      2. 请客户在换机30天内,提供换机凭证至就近服务中心重新验机,由服务站提供:验机视频和新旧机器序列号,给华硕总部重新激活绑定,原机增值服务将迁移至新机
  6. 意外保服务要在多久期间内启用激活?
    • 意外保服务必须要在购买本服务30天内启用激活,否则意外保服务将会自动失效,建议您在购买意外保服务后,及时提交信息给经销商(或服务站),由华硕总部启用激活!
  7. 如何确定自己的意外保服务,已经启动并激活了?
    • 请在购买本服务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 拨打华硕手机服务热线:400-000-7555
      2. 通过华硕服务微信--自助服务--在线咨询查询

 

  • 特别说明:

本套件为实质有价商品,遗失或拆后不另行补发或退货

以上内容,如有更新,请参考华硕简体中文官方网站www.asus.com.cn,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咨询华硕服务热线400-000-7555.